1、(六)购进的贷款服务、餐饮服务、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。(七)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。本条第(四)项、第(五)项所称货物,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,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、采暖、卫生、通风、照明、通讯、煤气、消防、中央空调、电梯、电气、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。
2、一般纳税人只要确实发生增值税应税业务,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(增值税专用发票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、农产品收购发票、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),且非用于法定不得抵扣情形(简易计税项目、免税项目、集体福利、个人消费等),则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认证、抵扣。
3、嵌入式软件企业一般的来说主要是包括一些硬件设备等等。
4、软件企业会计科目与一般企业的科目大同小异,根据经营项目进行设制收入和支出科目,在记帐时进行分类登记就可以了。软件开发收入,软件开发成本,软件开发研制费用,经营费用,销售费用,应收款和应付款,低值易耗品,待摊费用等。明细根据需要制定。
即征即退税额=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-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×3%。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=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-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。
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:立即退税=本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应缴的增值税-本期嵌入式软件产品的销售额×3%。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应支付的增值税=当前嵌入式软件产品营业税额-当前嵌入式软件产品可从进项税额中扣除。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当期销售税值=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的销售×13%。
由企业购进设备、材料或者其他服务对应的进项组成。即征即退软件产品的增值税计算方式为,即征即退税额=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-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×3%。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=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-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。
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为,即征即退税额=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-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×3%;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=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-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;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=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×17%。
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,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1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。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、改进、转换等,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。
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后续管理,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,一经发现不符合免税条件的,应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。②《退(抵)税申请审批表》。③《软件产品销售清单》。④《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审核表》。
1、年1月1日之前:公司购买的财务办公软件,如果是随机器、设备等固定资产一并购入,并构成固定资产原值的,不得抵扣迸项税额;如果不是随机器、设备等固定资产一并购入的,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,且不属于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十条(二)——(六)项规定的项目,则可以抵扣软件产品的进项税额。
2、不可以抵扣,购买的软件属于管理用的资产,不属于生产所用,只能做无形资产摊销,根据新修订的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,全国所有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。
3、可以的。购买金蝶财务软件的支出属于管理费用中的“办公费”。
4、可以的。单位购入财务软件,属于增值税的可抵扣项目,无论是计入管理费用还是计入无形资产,收到的增值税专票都可以抵扣企业的增值税。
5、小规模企业取得财务软件的专票不能抵扣,一般纳税人购买财务软件取得的专用发票,其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,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支付的财务软件的金额,计入到管理费用或者无形资产科目,其分录为,借:管理费用—办公费等,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—进项税额,贷:银行存款等。
6、购买软件只有收据,没有发票不可以抵扣税款的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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